還我老婆
從民國卅九到七十六年開放赴大陸探親算起來,老兵們離開妻小將近四十年。迫於現實無奈,在舟山的女人一等再等,改嫁的佔多數。同樣的,在台灣有的老兵故意將身分證的配偶欄空白,成了家、落了根。有的老兵則盼著反攻大陸,好回家與妻兒團圓。大部分回鄉定居的,就是這些單身的老兵。然而,一隔四十年,孩子仍然喊爹,但是妻子就不一定還能跟他過日子。四十年的分離,並沒隨著老兵返鄉就此結束。
「這些老兵回到家鄉,叫我們要把老婆還給他們」,舟山市台辦主任余長峰表示。大陸現在的作法是大陸妻子與後夫,兩人即使沒有正式的結婚形式,但畢竟也有四十年的婚姻事實,所以除非大陸妻子的後夫已經過世或離婚,那老兵才可以與妻子再續前緣,但必須再次舉辦結婚儀式。否則老兵是沒有權利要回妻子的。
於是幾家歡喜幾家憂,有人回了老家,同四十年前才新婚的妻子再次熱熱鬧鬧的辦上一次喜酒;有的則是默默離開,不去打擾妻子現在的家庭;有的告官堅持要回老婆;有的則氣得要休妻;有的回到老家,只說在台灣買了房,就是不敢說在台灣已另外有了妻子。
有的妻子選擇與在大陸現在的丈夫終老,但是答應死後同元配先生合葬;有的因為台灣老丈夫較富有,而拋棄第二任的糟糠之夫;還有的妻子難以選擇,表示願意同侍二夫。也有老婆跟了別人的老兵,花甲之年,又在故鄉找了一個老伴。在舟山定居的老兵中,約有百分之六十三與妻子同住,其中百分之十三是回鄉再娶的「新郎倌」。
相逢猶似在夢中
「原本都沒消息,日子倒也平靜,反倒是看著人家的丈夫陸陸續續回鄉,這才真覺得做人太沒意思了。然而想想,他在台灣那麼苦,又不會照料自己,還是得感謝台灣的太太照顧他那麼多年,我可以理解他的處境」,一位先生在台灣再娶的大陸妻子說。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被迫分飛。當年舟山老兵別家離子亦非己願,這時代加諸在個人身上的不幸,又如何忍心再去指責誰對誰非。也唯有像這位老太太寬容的「理解」,才能拭去這一代人的傷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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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舟山市新蓋的公寓社區中,散居著將近一千名回鄉的「台灣老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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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長的分隔,一生的等待,再相聚卻不能再共白首。這時代造成的婚姻悲劇,又能忍心去怨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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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無改鬢毛衰;兒童相見不相識,笑問客從何處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