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幾乎三不五時,搖頭丸就要出一陣子鋒頭,然後,復歸沉寂,警方查緝pub幾乎已成慣例。另一方面,文化界卻有一波探討搖頭丸與青少年次文化的呼聲,希望社會不要理所當然地將搖頭丸、毒品、頹廢、甚至犯罪畫上等號。究竟搖頭丸是何時興起?為何pub一片搖頭聲浪?它對服用者的身體、心理有何影響?面對搖頭丸現象,究竟該如何解讀?
凌晨一點,東區信義商圈的pub猶可聽聞自地下傳出電子舞曲強烈的節奏,青春正漾的身軀,或戴白色手套、手持螢光棒,群聚於泛著冷光色調的一小方舞池,隨著節奏舞動著,宛如舞曲的指揮,也似上演一場充滿張力的默劇。
一連串bpm達180的高速節奏中,舞場中一位二十出頭的女子,搖曳一頭染紅的赭髮,波浪般的鼓動、充滿韻律的甩舞,音符就像是自她髮中奔流而出一般。一群享受音樂而舞動的人們,他們真吃了搖頭丸嗎?或是這只是pub的另一種流行?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和中國時報人間副刊舉辦的「電子樂與搖頭丸代表什麼次文化?」座談會,吸引了滿場的人潮。龍應台、王浩威、蔣勳等文化人的對談,也為主流文化與青少年次文化之間注入了新鮮的互動時空。
搖頭風瘋
「全台北至少有十多間pub都是搖頭店,一間店平均常客五、六百人,算算全台北市應該有十多萬人吃過搖頭丸!」曾針對台北pub做過小規模田野調查的「破週報」總編輯黃孫權估計。
每天出現報章媒體上的搖頭丸pub、搖頭丸KTV,以及對之「搖頭」不已的父母、師長,搖頭丸在瞬間成了最熱門的話題。這樣一個充滿禁忌的話題,永遠牽引著人們的好奇心。
「毒品不要來,拒絕搖頭丸誘惑」、「快樂丸氾濫,越夜越迷惘」、「KTV四度查獲搖頭族」,不諱言自己曾服用過搖頭丸的青年導演陳俊志,攤開一整疊關於搖頭丸的剪報,對著標題大嘆,「媒體似乎是炒過頭!」
身為同志,對邊緣文化與青少年次文化有著深切了解與同情的陳俊志,對搖頭丸的解讀是:「在搖頭丸的世界裡,讓跳舞更加純粹,不再只是為了搔首搖臀吸引目光;而是追求更純粹身體與音樂的互動。同時也開發自我身體的能量,與自己的恐懼對話;忘掉人我的分界,巡逡在人與人之間的親密交談。」
從前在美國曾服用MDMA(即俗稱搖頭丸),現於台灣教英文的外籍老師David則說,他在一九八○年代便已開始使用,通常都會找些熟人在熟悉的私人住處,體驗MDMA帶來的平和感受。那時觸覺會特別靈敏,有些人會在床上滾來滾去,也有些人會緊緊相擁,所以又有「hug drug」的說法。大家都很願意去聊心裡的話,似乎彼此心有靈犀,一點就通,心靈完全交流的感覺相當美好。但他也提醒,這種經驗偶一為之即可,養成一種習慣、對這種感覺產生依賴性,當然不是好事。

向毒品SAY 「NO」?還是向毒品SAY「KNOW」!對毒品的認知反而能使青少年作自己的主人,免去因無知而招致傷害。
你敢不敢?
從法律、社會治安的角度觀察,搖頭丸到底有多嚴重?
「說穿了就是青少年好奇、趕時髦、追求流行的現象,」中央警察大學推廣教育訓練中心主任葉毓蘭以為,媒體的過度渲染,等於為搖頭丸提供免費宣傳,讓青少年開始對「搖頭丸主流文化」靠攏,並且在同儕壓力下,為了尋求認同而形成的一種集體行為。
「再加上國內並沒有完整的系列毒品教育,」葉毓蘭提及,使得年輕人對於管制的毒品沒有足夠的資訊去判斷,尤其是十四、十五歲的青少年為了尋求認同,而不顧後果的去嘗試。
根據檢警單位的數據,民國八十七年前從未有查獲MDMA的紀錄;八十八年則為四千八百九十公克,合約一萬三千多顆;八十九年直至十月為止則有四千七百六十一.九公克的查獲量。足見搖頭丸在這兩年內才開始崛起,但相較於去年查獲安非他命的七十七萬多公克,搖頭丸似乎是小巫見大巫。
台北市立療養院成癮防治科主任林式榖指出,每月由北市警察局送到院內檢查的尿液檢體約四百到七百件不等,去年一年共有七千多件,其中檢測出安非他命者高達百分之六十八.五,較之不到○.一比例的搖頭丸,安非他命更應是追緝的重點吧!

來自西班牙的首席Techno電子音樂DJ Angel Molina,在簡單搭設的舞場裡與一群人同樂,電子樂的魅力不容小覷。(林格立攝)
認識搖頭丸
雖然搖頭丸不到普及的程度,但它已是社會存在的現象,社會便應該對它有起碼的瞭解,包括它的起源、成分,以及服用後可能導致的副作用。
所謂的「搖頭丸」,就是Ecstasy,又被譯為「快樂丸」。它的正式學名是MDMA。民國八十七年國內將之列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級毒品,及「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二級管制藥品,在台灣並無合法醫療用途。
MDMA最初是在一九一四年由德國Merck藥廠所製造用來減低食慾的藥物。一直到一九七六年之前,它的迷幻藥效都沒有被注意過,直到一九七六年生化學家Alexander Shulgin的一份研究報告,才讓MDMA成為精神醫療用藥,也被當作是具娛樂用途的藥品。到了一九八八年,MDMA已經成為當時英美最流行的藥物了。
八里療養院一般精神科主治醫師葉宇記指出,「MDMA藥效兼具興奮及迷幻兩種作用。」成份上,MDMA係一人工合成物,化學結構上類似甲基安非他命及幻覺劑,但其迷幻作用較迷幻藥LSD弱。常見的包括白色藥片、紅色(白色)膠囊或粉末形式,服用後約一個小時到一個半小時開始作用,第二個小時達到高潮,可持續四到六個小時。用藥之後,脈搏加速、血壓升高、瞳孔放大、食慾減低,但不會出現使用安非他命的興奮狀態,八十到一百六十毫克的些許口服劑量能引起平和的幸福感。
心情沮喪及睡眠問題,是MDMA的使用者必須面對的後遺症,而高劑量使用者則會出現噁心、暈眩及下顎劇烈顫抖等症狀。MDMA時常被當作是「party drug」,在通宵的大型舞會中作為助興之用。而在高溫、擁擠的空間下狂歡勁舞,容易因為過度運動導致缺水,產生體溫過高、急性腎衰竭等後果。
台北市立療養院成癮防治科主任林式榖特別說明,除了需要注意適時休息及補充水分外,迄今並未傳出有服用MDMA成癮或致死的案例。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台北市警局所查獲的MDMA中,發現多摻雜有其他添加物,像是安非他命、咖啡因、K他命、麻黃素等成分,良莠不齊的品質,使得台灣的MDMA使用者必須面對更多的風險。

向毒品SAY 「NO」?還是向毒品SAY「KNOW」!對毒品的認知反而能使青少年作自己的主人,免去因無知而招致傷害。
毒品在台灣
更糟糕的是,現在搖頭pub最大的問題是黑道把持藥品與經營舞廳,「破週報」總編輯黃孫權曾為文指出,「各種不同成分、外貌的搖頭丸在pub推陳出新,pub中的搖頭丸每一個禮拜就出現新品牌:橙色888、綠色cu、藍太極等,更是藥物排行榜上的當紅藥物。」
黃孫權對搖頭丸是藥物或毒品,本身也有另類看法。他認為,成年人的世界很難忍受一種藥物是為了歡樂而存在,沒有任何治療目的。他也質疑,「每年受害於菸酒的人遠遠超過毒品的總和,為何菸酒還是合法的?難道只因為毒品被發現的空間通常是幽暗吵雜的pub,而不是香煙廣告裡帥哥美女出現的碧海藍天?」
從台灣的毒品史看來,早期的速賜康、紅中、強力膠;中期的安非他命、FM2(俗稱約會強暴丸),到近期的搖頭丸,不同毒品的使用者,傳達出不同的社會意義。
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學系講師周文勇分析:安非他命或FM2的使用者,往往都是秘密使用,由於使用者多數是不良青少年,傳達出相當負面的觀感。而搖頭丸伴隨著pub舞廳的風起雲湧,同時也傳達出搖頭丸是可以公開的、放鬆的,甚至是一種文化學習的、正面的觀感,使用者的年齡層也較為寬廣,因此多數人對搖頭丸較容易掉以輕心。聚集在pub中的人群,無形中形成一個清晰的群體,更易降低法律心理的強制力。
以時下流行的搖頭pub而言,往往指播放電子舞曲(Techno)的pub舞廳。電子舞曲與搖頭丸,也如同六○年代盛行歐美的搖滾樂與大麻,有著如影隨形的親密關係。然而,這兩個同屬E世代的新興產物,在搖頭丸畸形的發展下,電子樂的支持者也漸行漸遠。「現在的搖頭pub只要high,整晚吹著哨子、叫囂著,有誰會去enjoy音樂!」國內著名電子音樂DJ@llen無奈的說。
代理發行不少電子樂專輯的滾石唱片國際行銷部專員孫韶蓮也說,其實台灣使用搖頭丸的情形並沒有那麼公開,商人腦筋動得快,在KTV弄個搖頭包廂,「簡直跟毒窟沒兩樣!」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和中國時報人間副刊舉辦的「電子樂與搖頭丸代表什麼次文化?」座談會,吸引了滿場的人潮。龍應台、王浩威、蔣勳等文化人的對談,也為主流文化與青少年次文化之間注入了新鮮的互動時空。
JUST SAY KNOW
搖頭丸從青少年party助興的藥物到今日黑道介入買賣的毒品,使用者深入地下,反而助長了犯罪,青少年一時好奇便極可能誤觸法網,造成一生的遺憾。
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所長張平吾認為,訂定一個明確、清楚可行的法規,讓民眾了解毒品與pub的關係,就不會淪為警察為了考績,追隨媒體起舞而老拿搖頭丸開刀的情形。
「破週報」總編輯黃孫權也提出國外的做法,供立法行政單位參考。
「選擇性開放毒品的荷蘭安全屋計劃,以『JUST SAY KNOW』解決毒品的創意做法,開啟了新的可能性,」黃孫權認為,在荷蘭安全屋計劃中,把對毒品的處理政策提昇到從來源與製造商著手,而不是單方面的針對用藥者加以限制;所有舞會中都會有「安全屋」的工作人員在場,為參加舞會的人測試藥品成分是否安全,使用者或零售商也會主動送藥給安全人員檢查,使得他們不但可藉此蒐集新藥,更可追蹤藥品來源,進而與製造商溝通杜絕危險藥品。
面對這一股搖頭風,似乎也考驗著我們的主流文化,對於這樣一個新興的社會現象,在彎下腰來了解與舉起手來全面封殺之間,你,究竟選擇了哪一面?

台上賣力演唱,台下放鬆傾聽,在音樂的國度裡不分彼此。(薛繼光攝)

台北市警局查獲的搖頭丸中,發現多摻雜有其他添加物像是安非他命、咖啡因、K他命等,形狀不一而足,各式的色彩刺激著人們的好奇心。(翻拍自台北市警局鑑識中心檔案資料)

城市的夜生活裡,有人為了社交獵豔,也有人只是想盡情展現肢體、享受音樂的片刻。(薛繼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