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廿七歲、在西門町新宿商業區開龐克服飾專賣店的張志健,十年前曾是台北街頭的新新人類,還被日本雜誌社記者當作「麗島(台灣)最怪異青少年」。如今,他看著店裡進進出出的新潮小子,「說實在,這一代的標新立異只是跟著人群走,比起當年,自主叛逆的精神真的弱了。」
十年前他的世界,是個升學主義嚴控下,髮禁、舞禁、男女分校分班、資訊貧乏、美學蕭條的時代,他結夥蹺課、通宵喝酒跳舞、離家出走,甚至蓄起長髮噴彩漆、掛著金屬耳環穿補釘皮靴……父親氣得把他趕出家門,條子(警察)則專愛找他麻煩:「你究竟是男是女?你到底是什麼怪物?」
從挑戰父權道統,到如今視家庭父母為生命第一價值,外表仍性格不羈的張志健形容自己「浪子正在回頭」。但他清楚,走過那段狂飆歲月後,他已不可能再與舊時代水乳交融了,畢竟,「新人類」早已在成長過程中孕育誕生。
十年前要當個違反社會價值觀、顛覆大眾美學的「新人類」是很累的,「叛逆」、「怪物」這些標籤和家人的不諒解都是沈重的十字架,你要跟社會反叛,就得去背負。我從小就不愛唸書,偏偏生在青年公園附近「南機場」眷村裡一個保守嚴肅的將官之家,鄰居孩子都循著國中、高中、大學、出國深造這套「正常管道」,我哥也是,第一年考上大學嫌學校不好重考,結果第二年沒考上被捉去當兵,三年退伍後回來才考上東海大學,現在快三十歲了還在念。眷村小孩都來這套,只有我是個怪胎。
我爸中將退役,是個剛強嚴肅的人,認為一個人唯有書讀得好才有前途,因此對我們的功課盯得很緊。但我真的不愛唸書,小學時就曾因為這樣被老師打得手指血管爆開;上了國中,學校做智力測驗分班,結果我被分到最爛的放牛班,爸爸很傷心,每天下課後就把我反鎖在房間裡唸書,非逼我用功不可。

過去的張志健叛逆不羈,卻有「健健美」(一種乳酸飲料)這個可愛的綽號。(張志健提供)(張志健提供)
蹺家蹺出經驗
事實上,我只對英文跟歷史有興趣,其他科目一竅不通。爸越逼我,我就越討厭讀書。國二的某天,我被關在二樓房間簡直悶瘋了,乾脆帶著老爸給的幾百塊補習費爬窗而出,順著水管、擋雨篷溜到一樓,騎腳踏車第一次逃家。
去哪裡呢?當時台北有家「青康戲院」專演二輪電影,很多蹺家蹺課的青少年躲在這裡混。我也花了三十塊躲起來看了一整天電影,到晚上清場才被趕出來。無處可去,只好跑回西門町附近停車場裡睡覺,結果被條子臨檢捉回家。爸鐵青著臉,在我洗澡洗到一半時拿著瓦斯桶的橡皮管衝進來劈頭就抽。痛啊!那時覺得更「賭爛」,心裡直罵他媽的!爸的脾氣硬,但我要比他更硬,我是不會掉眼淚的。
爸認為我跟同學學壞了,就用關係把我轉到另外一所明星學校,怕我再逃,還把我換到哥哥沒有窗戶的房間。每次聽到上鎖聲、聽到他說「我是為你好」之類的話,我的火氣簡直要爆發、心裡直喊:「不要管我!」我不是壞,我從來沒想過要去混幫派找碴做壞事,我只是不愛唸書。曾經試著跟爸講過要輟學去工作賺錢,但結果只是討罵,罵完後總還是那句「我是為你好」。
我不喜歡騙父母,在家頂多不講話。爸在門外罵時,我則在房間裡戴耳機聽音樂、每隔三五秒答應:「對,是我不好。」
不愛被管、不愛唸書是天性,為了自由,於是我又逃家了,也懂得找工作謀生,但畢竟經驗生嫩,第一次到印T恤的工廠上班,身分證就被扣,那個老板怪怪的,好像有戀童癖,我做了兩天就逃了,還是爸去幫我把身分證要回來。我一回家媽媽就在我面前掉眼淚,我也覺得慚愧,但沒辦法,實在受不了老爸的管教方式。這個學年我蹺了三次家,最後躲在中華商場做揀字工,還是被爸循線捉回去。蹺課太多,我被勒令轉學,爸終於放棄,不再鎖我、管我了。
愛玩愛作怪
我轉到一所校譽不怎麼樣的學校念國三,眷村的人喜歡拿小孩比來比去,爸常覺得我丟了家裡的臉,但還是買了一輛50c.c.機車給我,我交女朋友、跟同學騎車兜風,半夜回來他也不管了。這年我過得很快樂。
國中畢業,我當然什麼學校都考不上,為了多玩一年,我主動跟爸說要重考。爸以為我要發憤圖強,便帶我去南陽街找了一家升學率最高、管教最「斯巴達」的補習班,結果我自己偷偷換了一家最爛的,一票同學都愛玩,常無聊到晚上跑去新公園偷看gay怎麼活動。
好不容易上了高職,因為實在太愛玩了,在三、四年內退學、重考、轉學,前前後後職校專科換了五所。
國中的我只知道叛逆,上高專才真的會玩。那時流行緊身九分褲,上面罩大毛衣、再露一截襯衫尾巴,腳下是彩色的歐士達高筒帆布鞋。當時學校有髮禁,男生規定理小平頭,我們就去偷剪女孩子的頭髮編成小辮子做道具。那時我們穿彩色寬上衣,穿著一腳紅一腳白的鞋子,將小辮子用三秒膠黏在頭上,再噴上紫色、紅色的髮劑,可說是台北最怪最新潮的打扮。我們常出入林森北路的地下舞廳,被條子臨檢捉到時都報假名。
斷斷續續打工的錢勉強夠花,家裡不知道我在外面的德性,因為所有服裝配備分開來看都很正常,我都是到外頭才裝束組合。十七歲時因為愛上重金屬音樂,迷戀長髮,還去印訃聞騙老師說奶奶死了(奶奶早就過世),以便能有一百天喪期不用理髮。結果老師打電話到家裡慰問節哀順變,爸接到電話簡直氣死了。
沒有人喜歡平凡!
對重金屬音樂、服裝、歌手的狂熱,一旦點燃就壓不住。十八歲時我已經是半輟學狀態,開始留長髮。不男不女是爸最恨的事,他咆哮著「你不剪就搬出去,省得看到你整天心情惡劣」,於是我收拾行李離家了。到舞廳上班,打燈光兼D.J.還搞包場,認識了許多同我族類的朋友。我身上都是釘子、戒指、耳環等最重金屬的怪樣,被日本雜誌社找上就是這個時候。當時社會保守,記得我們在公館路邊穿耳洞時,有阿婆走過來大歎:「哇!查圃仔穿耳洞!」也有媽媽指指點點對小孩說:「這些人是同性戀。」為什麼要這樣打扮?一是為了好看,二是為了與眾不同,會覺得自己很屌(ㄉㄧㄠˇ),我想,沒有人喜歡平凡吧!我雖然學業不強,但至少稱得上是玩樂派高手。
工作兩年存了點錢,四、五個朋友興沖沖地合夥開這家龐克服飾店,那時沒有經驗,以自己的品味將批來的衣服都手工裝上金屬補釘,結果因為衣服太怪,銷路奇慘,朋友紛紛退股,錢都賠光了,我只好回家跟老爸借錢。他答應借我三十萬,但條件是我把長髮剪掉。
先前有一回我肺痛得要死,沒錢醫被送回家,當時媽也曾談條件要剪掉我的頭髮再送醫,我寧死不剪。但這回,我答應了。是事業比生命還重要嗎?我想,是藉由事業闖出一番天地來洗刷從小到大在學業上的挫敗,好向爸證明我的能力,這事是比生命重要吧。沒有人喜歡被放棄、被視為平凡的!
後來改變經營方式,店賺錢了,過年時拿一萬塊紅包回家給老爸,他很感動,直說好好做啊,對我算是一大鼓勵。
新舊人種相互包容
廿三、四歲以後,朋友間開始有人做了爸爸,對孩子照顧得無微不至,變成家庭第一,晚上也不跟大夥出來混了。我年紀漸大,自己也開始會想:父母是老一輩,觀念保守、思想固執,但他們過去管教的出發點基本上都是為我好,因此現在不管父母說什麼,我都會儘量尊重、不去頂撞。而他們常年來也瞭解我的個性不可能改變,因此被迫訓練得開明了。
半年前我搬回家住,以前我的價值觀是「朋友第一、金錢第二、父母第三」,現在則是「父母第一、事業第二、朋友第三」,儘管如此,但並不表示兩代的新舊差異已經消弭。像我的衣服都要準備兩種,出門後換騷的,回家穿土的,爸還會偷愉把我細心設計的破牛仔褲拿去丟掉;還有,我常要晚上打電話到美國訂貨或跟朋友連絡,也會干擾他們正常的作息。
我們是台灣的新一代,思想比較嬉皮式,不喜歡去干涉別人,即使我有了下一代,也不會硬給他一個框架去走。現在的青少年號稱「新人類」,比起我們那時幸福多了,因為社會及父母的包容度更大,很多事情已經見怪不怪,不再需要去叛逆挑戰。不過有個問題,我常聽現在小鬼說「我以後一定要很屌」,至於要做什麼事來讓自己很屌,則沒有幾個人答得上來;他們流行穿動物圖案及迷染T恤,卻沒幾個人願意去探究背後的環保意識及迷幻嬉皮文化,跟我們當初的懵懂差不多;淺薄,大概是所有青少年共同的問題吧。
〔圖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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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健看起來跟他賣的重金屬服飾一樣酷。(薛繼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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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張志健叛逆不羈,卻有「健健美」(一種乳酸飲料)這個可愛的綽號。(張志健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