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歷經九年懸而未決的蘇案,始自一九九一年三月二十四日,汐止鎮發生吳銘漢、葉盈蘭命案,王文孝於八月十三日在軍中被捕,表示因欠電玩賭債而犯下此案。根據軍檢的最初偵查筆錄,王文孝坦承在六個月前,獨自由四樓頂樓加蓋部分侵入被害人家中,由於屋主吳銘漢驚醒,王文孝一時心慌,即以菜刀亂砍吳銘漢及其妻葉盈蘭二人直至倒地,在尋獲六千元後,王文孝隨即返回隔壁住處。
王文孝被捕後,在警方二次偵訊後供出擔任把風的其弟王文忠及後來疑似虛構的謝廣惠、黑點、黑仔等共犯人名。八月十五日王文忠於高雄被捕,北上途中,供出蘇建和、劉秉郎與莊林勳等三人。三人在被抓後,警方未告知其有權聘請辯護律師,且對三人展開超過二十小時的訊問,其中包括毆打、坐冰等嚴重刑求。
八十一年一月,王文孝坦承犯案,為軍法審判死刑定讞,執行槍決。槍決前王文孝透露,當初是在警方刑求下供出共犯,其實蘇等三人並未參與凶案。八十四年二月經最高法院三審判決蘇、劉、莊三人各判處兩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王文忠則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
但因全案定罪的證據只以王文孝初次的自白為主軸,蘇、劉、莊三人均未與王文孝對質,不但缺乏補強證據,家屬及法界人士亦多質疑,尤其蘇建和三人以自白為證據定罪及諸多疑點,檢察總長陳涵因此質疑蘇案判決的合法性,三度提出非常上訴,但也三度遭最高法院駁回。
直到今年五月,最高法院突然一反過去的立場,裁定通過再審申請,讓家屬及蘇建和三人心中燃起一絲希望,不料,曾經提出三次非常上訴的檢查體系,反而提出抗告,反對再審,直到十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駁回抗告,蘇等三人將可望踏出台北看守所,重新接受法院開庭審理。
蘇建和案同時也創下台灣司法史上死刑犯經最高檢察署連續提起三次非常上訴的紀錄。在檢察總長陳涵三次非常上訴理由書中,提出了二十四項疑點,如蘇案判決所採用的證物,均只能證明王文孝一人犯罪;承辦刑警以臨檢名義在莊林勳家中搜出的二十四元硬幣經化驗無血跡反應,無從證明是贓款。對照被告王文孝、王文忠、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五人在警訊偵察所供出的犯罪情節,非但差異極大且矛盾百出,並有缺乏佐證等重大疑點。
在蘇建和入獄之後,其父蘇春長也開始四處奔走為兒子尋求翻案機會。
蘇春長的奔走下,國內許多社運團體如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本教育基金會等皆紛紛投入蘇案的平反救援行動。其中由數個民間團體發起的「救援蘇案,『走』向黎明」,即是以靜走方式表達救援心聲的活動,至今已進行兩百多天。
多年來,爭議頗多的蘇案也引起全球救援行動,國際特赦組織倫敦總部更將本案歸為「非文明國家的判決」,多次發動全球會員聲援。該組織並在今年五月前來台灣召開「談人權外交,先特赦蘇案三人」記者會,表達國際特赦組織長期關注蘇案三人的立場。
民間團體在為蘇案三人平反的過程中,一再提出口供定罪的爭議性,及三人被忽略的人權,「審判的前提必須是在認定當事人無罪之下來進行,除非能找出證據,否則任何人都不能說當事人有罪,」在《走向黎明靜走日記》中,長期投入靜走行動的蕭逸民提及,「如同在蘇案中,知道真相而且還活著的,只有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這三人。而我們單憑一個死去的同案被告王文孝的證詞,在沒有任何其他的人證與物證的情況下,自以為可以找出真相,就是偏執。我們應該真誠地告訴自己,我們無法證明他們有罪,所以他們是無罪的。而不是自以為是的想要用經驗、直覺為藉口,妄尊自大地想找出那如同鏡花水月的不真實的真相。」
在邁向蘇案的第十年,人們不禁要問,蘇案的三個年輕人還有多少個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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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濟南教會為救援蘇建和等三人的靜走活動,在活動進入第一百九十六天時,曙光再現,蘇案終獲再審。
(台灣人權促進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