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低走高
一般公務員待遇的支給項目主要為「薪俸」與「加給」兩項,按官等和職等高低而有所差距。官等由低而高分別為委任、薦任、簡任,職等則最低為委任第一職等書記,最高為簡任第十四職等次長。擔任主管者另可支主管加給。(請見附表一)
獎金則每年固定有年終獎金和考績獎金二項。此外,公務員結婚、生育、直系親屬喪葬及子女就學等,都有津貼補助,並享有較勞保優渥的保險、退休、撫卹辦法及低利購屋貸款。可以說養生送死,面面顧到。
可是,政府遷台初期,財政相當拮据,對公務員一直採取「低薪政策」,當時公務員待遇僅以維持基本生活需求為主,所以,長久以來,公務員一直脫離不了「苦哈哈」的形象。
直到民國六十三年「公務人員待遇改進方案」六年計畫實施,公務員待遇才開始大幅改善。兩個六年計畫實施下來,根據人事行政局的資料,自六十三年度至八十年度,公務人員待遇整整增加了十一.六倍。將自民國八十年度起施行的第三個六年計畫中,也預定每年調幅仍將在百分之十左右,至於確實的幅度則以將再參考國民所得、民間企業薪資水準、物價指數及經濟成長率的變動訂定。
雖然如此,同樣自民國六十二年至今,正是台灣經濟發展最快速的時期,民間企業的薪資也隨之飛漲。加上我國傳統「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觀念,因此,公務員待遇雖然「平均」成長了十餘倍,但高低職位之間的差距並未拉大到與民間相當的合理水準。
高低職等差距未達目標
人事行政局民國七十八年所做的「民間企業薪資與公務人員待遇比較表」(請見附表二)即顯示,低階公務員的薪資較民間企業同等職位者高出將近百分之七;反之,中、高級公務員待遇卻較民間企業低了近三成。
舉實際的數字來比較。一個大專畢業生,考上高考後,通常以委任五職等的科員任用,依民國七十八年標準,他的薪資總額為二萬二千三百七十四元。人事行政局同年針對國內八大行業,共七百八十家民間企業所做的薪資調查結果則顯示,同樣的大專畢業新進人員平均待遇只有二萬零八百一十七元。差了二千元左右。
但是具有起碼十年工作經驗的薦任九職等科長,薪資僅三萬七千五百元;而民間同等級的經理或廠長,薪資至少五萬元,還不包括彈性極大的紅利及獎金。
中級人才易流失
「這對政府延攬及留用中、高級人才影響頗大」,負責軍公教人員待遇規劃的人事行政局第四處處長歐育誠坦白指出。
「尤其是中級公務員不像高級長官享受那麼多『附加價值』——出入有車、社會地位崇高、有權、有成就感;相反地,中級公務員不但承辦業務繁重,而且在現有的文官制度下升遷緩慢,加上待遇又低,這些有豐富行政經驗的中級人才,很容易被民間企業以重金挖走」,一位公務員說,所以歷年來,這類行政人才流動率相當高。
至於福利方面,近幾年國內企業界紛紛參考國外,引進人性化管理方式,員工福利大幅跟進,也使公務員福利不再一枝獨秀。
所幸政府也注意到這個問題,人事行政局副局長許毓圃表示,依據「公務人員俸給法」規定,最高與最低職等之間的俸給應差五倍,亦即最低的委任第一職等書記為一.二個平均每人國民所得,最高簡任第十四等次長須達到六個平均每人國民所得。「目前二者之間的差距只有四.四九倍」,許毓圃指出,主要阻力不外基層公務員要求平均的反對聲浪。
「不過,經過政府及民間多年的呼籲與努力,大家已越來越能接受這種高低差距的觀念」,許毓圃表示,即將實施的「改進公務人員待遇結構方案」六年計畫,「應該可以達到這個目標。」
「無殼」公務員
令人擔憂的是,近兩年台灣房地產的飆漲,使公務員相當沮喪。雖然公務員可獲低利購屋貸款,簡任一百卅萬元,薦任一百廿萬元,委任一百一十萬元,「可是,一棟普通三房兩廳的公寓目前都要四、五百萬,一百多萬的額度根本不夠;而且,申請貸款還有名額限制,不見得輪得到」,一位公務員投書報社表示,這種「無立足之地」的感覺,常使他及同仁缺乏安全感。
「這是尊嚴問題」,考選部長王作榮指出,待遇和福利不僅是使公務員的實質生活獲得保障,還關乎公務員的尊嚴。「公務員辦事時是代表政府,假如他們的待遇太低,住的房子不像房子,穿的衣服、吃的東西都低人一等,怎麼會有尊嚴呢?」他說。
看來,要促使公務員轉型、提升行政效率,實質的「胡蘿蔔」也是不可或缺的要件。
〔圖片說明〕
P.92
表一:民國七十九年度公務員待遇〔圖表〕
P.94
表二:民間企業薪資公務人員待遇比較表〔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