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百年中葡「和平共治」
葡萄牙人留在澳門的前三百年,是以「繳租、向明清皇帝叩頭臣服」,如同澳門基金會吳志良博士所稱的「雙重共治」型態,取得對澳門的治理權。「現在許多人說的葡萄牙『侵略』中國,在清道光以前並不存在,」吳志良說。澳門正式葡屬的條約上是清光緒十三年(一八八七)的《中葡通商和好條約》(俗稱《中葡北京條約》),這個重要文獻原藏清總理事務衙門,中華民國成立後,又移轉至外交部。如同決定香港英屬地位的重要文獻《南京條約》一樣,《中葡北京條約》封存於外交部一世紀,直到主權轉移之時。
葡萄牙人跨界向清廷抗租,與一八四二年鴉片戰爭、英國取得香港有關。當時葡萄牙人深受英國威脅,清道光二十三年(一八四三)居澳葡人向兩廣總督提出豁免澳門租金、拓展澳門界址、廢除葡人在澳建屋申請執照、減輕葡人貨物稅、五口通商等要求,後來清允五口通商,但不允葡人免繳租金,於是葡方乾脆片面拒繳,並且大幅拓展澳門西沙、潭仔(今澳門淡仔島)、過路灣、龍田村、望廈村、石澳、青洲等地,並且將青洲租給英人收租。
光緒十三年,《中葡北京條約》簽訂,清廷終於書面同意葡萄牙永遠居管澳門;葡人則允許不將澳門讓予第三國。但後來葡人又幾次將澳門的界址拓展至蓮花莖關閘以北,侵佔澳門附近海域,清葡再簽《中葡增改條約》、《中葡兩國會訂分關章程條款》、《修訂中葡和好通商條約》,這些不平等條約的中、葡、法文版,及葡方侵界的證據 ──中葡澳門勘界圖、清廷四方界圖等,都為特展重點。

故宮博物院藏的清乾隆謝遂《職貢圖》的說明提到葡萄牙人「長身、高鼻、貓頭鷹嘴,婦盤髻、施簪珥、方領露胸、短衣長裙、裡襯藤圈二三層,常執帕以蓋}」說明當時中國對西方事物充滿想像。(故宮博物院提供)(故宮博物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