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救工作原本就是極危險又複雜的工作,想要成為中華民國搜救總隊的救難隊員,除了要每年繳交年費,還必須自費參加兩個為期3天的基礎搜救訓練,並通過考驗,才能領有證書。
初級訓練包括兩部分,第一是基本救難訓練,包括急救常識、高樓逃生、地圖辨識、繩結訓練等知識教育,還有8層樓高的彈跳,4層樓高的攀岩膽識訓練。
第二是背著30公斤以上的裝備進行高山訓練,在3000公尺以上高山,瞭解氣候變化,辨識野外植物與毒蛇等。經常被選為上課地點的中橫白姑山,是一座沒有水源的高山,接受訓練的成員必須全程背負自己的用水。
「不論你是大公司董事長,或是教授學者,都要通過初級訓練,才能成為正式隊員,」教育訓練教官團團長盧錦鴻表示。
成為正式隊員之後,還必須進階參加更高難度的救難潛水、操舟,或學習斷崖、激流、雪地等不同環境的救難方式。盧錦鴻解釋,救難潛水必須潛入渾濁水中打撈,互相支援通報,難度遠大於一般潛水。由於中華民國搜救總隊的潛水訓練專業嚴格,包括警方維安小組、軍方憲兵特勤部隊都曾將人員交由他們代訓。
除了藝高人膽大,為了要節省經費,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的隊員還自己動手改造救難器材,例如在水下機器人身上加裝俗稱「眼睛」的錄影機,或是土法煉鋼,利用質量與人體相彷的西瓜,來判斷「水流屍」的去向。訓練中心裡,3層樓高的攀岩場就是由47名隊員,花了3個月的時間協力打造出來的。
然而,除了勇氣、體力與技巧,總隊長呂正宗與教官團團長盧錦鴻都一致表示,要想成為一名救難人員,最重要的還是「意念」,只要有心,就能克服一切訓練,面對一切苦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