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朱熹繼承發揚北宋理學家程頤的學說,其中最常被人引用的,便是他匯納北宋理學思想編成的《近思錄》書中,將程頤的名言「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作為第六章〈家道〉中的一條,朱熹因此被視為痛惡「女性」。他說過「寡婦不可再嫁」的話,更被誤以為是明朝以來官方推動貞節牌坊的始作俑者。
但其實程、朱的重點不在鑽牛角尖的爭辯孀婦可否再嫁,朱熹說過,「自世俗觀之,餓死事小,失節事大,誠為迂闊,」但對應唐末五代以來的社會風氣,程、朱堅持的是為人應有的原則。
「婦之失節亦即丈夫之失節,可知節之問題,乃伊川(程頤)之中心問題。」中研院院士陳榮捷在《朱子新探索》書中指出。
陳榮捷在〈朱子之於婦女〉一文中也提到許多有關朱子論婦女的記載。其中一則是朱子曾與學生趙師夏討論一個司法案例:有一位婦人,因為夫家養不起她,縣官因而准許娘家將她帶回家。趙師夏頗不以為然:夫婦之義,豈可以貧而相棄?官司又豈遂同其請?
人們心中「道貌岸然」的朱子卻以為,這種事不能只從一個角度看。「若是夫不才,不能育其妻,無以自給,又奈何?這似不可拘以大義。只怕妻之欲離其夫,別有曲折,不可不根究。」在「男女平權」尚未發達之前,朱熹此說顯然頗富有同理心。
事實上,朱熹留心婦女教育,超越他之前的教育家,他曾鼓吹印行漢朝班昭所寫的《女誡》、與北宋司馬光的《家範》作為教育女子的教材,但他認為《女誡》「見其言有未備及鄙淺處」,因此他曾計畫為女子寫一本書,刪補《女誡》的缺失,書中除孝愛、和睦等道德教育,他特別提到「講學」一章,「講學一項,為從來教導婦女之書所未有,或朱子欲造成一新空氣,未可料也,」陳榮捷指出。

朱子歧視女性?推崇貞節牌坊?其實朱子重視女子教育的程度超越他之前的教育家。他對自我的要求更高,終身以求道精神治學習藝、立身處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