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跑環保新聞的記者說——
國內從綠牡蠣、西施舌、西部海岸汙染以來,環保意識已經抬頭。杜邦選這個時間來,真不是時候;而年底選舉將屆,也使反杜邦的力量變得更複雜。
鹿港是古都,居民性格相當保守,不見得會有如此激烈的聲音,這件事應該是有利益團體在運作;而事實上,剛開始帶頭反對的,也正是線西一帶漁民。
漁民為何要反杜邦?說穿了,還是因為利之所趨。彰濱工業區從民國六十八年開工,七十年宣佈暫緩開發,所以原先已收為國有地的沿海,漁民還在利用,養殖的文蛤、牡蠣、魚蝦等,一年獲利五十億元以上,杜邦一來,汙染不說,光是政府要收回這片地,他們就先受了損失。
而立法委員選舉還有幾個月就到了,這使民意代表對民眾的反應特別重視。老實說一句,選舉前,有心參選的都想好好「表現」一下,沒事都會找事,何況有這麼大的事。
不過,也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有不少人的確是基於愛家鄉、愛鹿港而反對的。
在這個事件中,民意受到相當的尊重,政府用溝通而非強迫的方式來處理,其實已踏出了很好的一步。
但我們還是希望,決策過程中的「黑箱子」,能再多曝點光,像經濟部才花了十八天就審議通過杜邦案,而且沒有知會環保局,也沒有向地方政府打招呼,就不怎麼高明。
學者說——
杜邦案經濟部已公開表示,沒有民意的支持,絕不會允許設廠,所以未來會怎麼發展,誰也不知道。
在整體社會中,財產權應該是相互確定的,如果某些人因經濟活動的關係,過量地侵害別人的財產權,就違反市場經濟的原則。
杜邦設廠看來是個官方允許的活動,與當地無關,但基本上,它已忽略了民眾的財產權。
像台化在彰化設廠,若是因為它造成的汙染,使彰市地價下跌,或者使原可以生產的農地,因此不能生產,就是嚴重侵害了當地人的所有權。杜邦雖然尚未設廠,但後果如何不知道,民眾基於台化經驗,當然不願再接納任何工廠。
鹿港民眾以陳情、抗議、示威、遊行等行動來表示反對,其實不是很好的訴求方式,因為這易流於非理性、變成群眾運動,所得效果如何、所花時間會多長,都不明確。
最好的方式,是透過司法程序——先邀集各方利益團體舉行公聽會,大家坐下來討論,如果意見仍然分歧,再向法院提出告訴,杜邦公司十二年前在美國密西西比州的德利爾海灣設廠時,當地居民就是這麼做的。
如果司法界能秉持公正原則判決,以後再發生同樣的事情時,也會因有例可循,而減少不必要的嘗試。
這才真正為環保運動、利益團體的溝通,立下一個良好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