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台灣光華雜誌》
「影像對話」攝影徵件活動辦法
一、主辦單位:外交部《台灣光華雜誌》
二、活動宗旨:
《光華》月刊於1976年創刊,以多元化報導配合雋永圖文呈現台灣發展脈動,目前以中英對照紙本及中日對照網路版向全球一百餘國家及地區發行,同時以印尼文、泰文及越南文三語版雙月刊向東南亞國家發行。本雜誌「影像對話」單元一直是許多攝影家發表的園地,也見證了台灣攝影發展之歷史軌跡。《光華》邀請您透過您的雙眼與鏡頭捕捉台灣之美,共同串聯起台灣意象,一起發掘這塊土地的美好。入選作品將被收錄於明(2023)年《光華》月刊影像對話單元中,為台灣留下彌足珍貴的影像紀錄!
三、攝影主題&截稿日期:
2023年2月號「探索旅人風情—離島觀光」:即日起至2023年1月2日止
四、 活動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不限年齡與國籍,免費報名,歡迎踴躍參加。
外交部所屬單位員工及其家屬不得參加。
徵件作品需為原創作品。
五、報名時間:即日起至各攝影主題徵件截止日為止(電郵時間為憑)。
六、報名方式:
徵件作品需為個人創作,共同創作之作品請自行取得共同創作人同意始得參加。徵件照片檔名請敘明參加拍攝主題、作者、作品說明(例:建築美學_王小明_台北101夜景)。每張投稿照片請加註100字以內的圖說。各主題每人至多投稿三張。
徵件資料請依相關規定方式辦理,並以電子郵件寄至 taiwanpanorama2021@gmail.com 馬先生收,未符合規定及逾期交件者不予受理。電子郵件主旨請敘明參加活動、投稿者(例:光華徵件活動_王小明)投稿者需接到主辦單位郵件回覆,方為報名成功。相關徵件活動問題可撥專線:02-3343-2750 段先生。
七、作品規格:
一律以數位檔案送件,不收紙本照片,彩色黑白不拘。每張照片單獨保存為JPEG格式,圖像dpi設定為300dpi。
投稿者可自行裁切照片,但照片檔案長邊至少須為3,000像素。
八、獎勵辦法:
徵件獲選作品,加註著作權人名刊登於《光華》雜誌,並由主辦方提供每張圖片獎金新臺幣3,000 元、當期雜誌12本及《光華》限量聯名鑰匙圈1個。
九、評審方式及徵件作品:
徵件活動由主辦單位成立評選小組進行評審,徵件結果另於台灣光華雜誌臉書公告(https://www.facebook.com/TW.Panorama/),並以電話或Email通知獲選人,未獲選者不另行通知。
十、附則:
- 徵件作品經評審委員共同認定,投稿者須尊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 投稿者應確認擁有作品著作權並同意授權徵件作品由主辦單位使用、出版及上載於網路及社群媒體等所有權利,如作品涉及違反著作權、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律;或投稿者如因作品延伸相關爭議、賠償或法律責任,概由投稿者自行負責。
- 台灣光華雜誌對徵件作品得以適當之方式發表,保證對徵件作品之使用方式,無誤用、曲解之情形;並得為出版、推廣之需要,合理編輯使用之,相關授權及合理使用範圍如下:
- 台灣光華雜誌所發行之平面刊物光華雜誌各語文版、專書刊載使用。
- 台灣光華雜誌所建置、管理之相關網站,如官網及臉書、IG等社群平台,推廣報導使用。
- 外交部所建置、管理之相關駐外單位網站及社群平台,以及所推廣之管道,進行影音及平面宣傳報導及活動推廣使用。
- 凡參加本次徵件,視同已同意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視實際情況酌減增修改,以符合實境情況之需,並於台灣光華雜誌社群公告之。
- 若徵件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各主題徵件得以從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