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礦工商申請出國考察手續簡化
經濟部出國審查委員會,日前針對國內農礦工商申請商務出國審查程序,提出兩項變革措施,即廢除應備「全戶」戶籍謄本的現行規定,以及簡化「遺失補辦出國許可函申請」措施,以方便國內農礦工商各界人士申請商務出國。
依現行申請商務出國手續規定,申請人必須具備全戶戶籍謄本影本一份,但實務上,常造成申請者許多不便。例如夫妻二人因故未能設籍一戶,而申請者的配偶又設籍在偏遠地區,那麼依規定,申請者必須取得兩地的戶籍謄本才能辦理商務出國手續,往往在申請者急欲出國的情形下,造成許多困擾。因此,出國審查委員會才決定申請者只要提出戶籍謄本,即使沒有包括全戶籍資料,依然可以辦理申請商務出國手續。
再者,許多業者往往在情急之下才發現遺失出國許可函,依現行規定,申請者的遺失補辦程序必須自境管局重新開始,常常造成業者不能如期出國處理緊急商務事件,而發生重大損失。所以出國審查會此次改變補辦申請程序,只要業者在境管局繳了二百元規費後,在出國許可函一年有效期間內,憑原申請證件,逕赴經濟部出國審查委員會速辦速補發。此二項變革措施,亦適用於申請赴東歐國家進行貿易往來的國內廠商。
國人赴瑞典商務簽證將簡化
第四屆中瑞經濟合作會議三月八日下午舉行後,瑞典代表團團長、瑞典全國外銷總會副主席艾瑞信表示,從二十日起,授權在台的瑞典工商辦事處,代收中華民國國民赴瑞典商務簽證的申請。國人可向設於台北市中山北路嘉新大樓的瑞典工商代表辦事處辦理。簽證只要填妥申請表格、備妥護照、二張照片、其他佐證文件、及新台幣一千五百元就可申請,只需五天即可核准,停留時間則視需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