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社會大眾為媒體充斥的情色緋聞所迷惑時,你知道現實中的台灣兩性處境如何?
根據統計,台灣女性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與男性不相上下,女性在中央政府擔任要職,被選為民意代表或縣市長、成為企業家也日趨普遍,但一般而言,女性平均薪資僅是男性的七成。對女性更為不利的是,進入婚姻、家庭後,還要一肩挑起沈重的家務,已婚女性花在家務的時間是男性的五倍。
值得欣慰的是,台灣正努力朝向兩性平權之路邁進。經過十一年的努力,「兩性工作平等法」將在三月八日婦女節正式起跑,被視為婦女團體的一大勝利。「兩性工作平等法」對台灣的企業大環境會帶來什麼樣的質變與量變?誰會真正受惠?企業主又該如何因應?
三十歲的蔡璧月是智邦科技公司的軟體工程師,她也是一名一歲七個月大孩子的母親。特別的是,這兩個人生重要的角色,蔡璧月可以同時扮演,並且樂在其中。
她所受惠的是公司人性化的管理制度。二○○○年七月生下女兒時,蔡璧月就想回家當全職媽媽,主管先准許她請兩個月的育嬰假,爾後她在家工作一陣子,現在則是一週上兩個下午班,薪水是全職工作的三分之一。
蔡璧月很清楚,要靠先生一人的薪水養家並不容易。她比喻,「以前是吃牛肉麵,現在是吃陽春麵,都可以吃飽,只是生活方式要根據經濟能力調整。」
同在智邦擔任工程師的先生雖然曾質疑,「孩子給別人帶有何不好?」但努力當個稱職媽媽的蔡璧月有她的堅持,就像她堅持從女兒出生就持續餵母奶一樣。「父母最瞭解孩子的性情和潛能,我希望她能認識獨特的自我,」蔡璧月說,逐漸先生也尊重、並認同她的想法。
滿意現在生活狀況的蔡璧月,對何時重回職場當名幹練的職業婦女沒有多想。「園區的工作性質越來越多元,未來變化也很大,目前只想作好媽媽角色,」她說。
兩性平權要制度改革、也要觀念改革,女性可以上戰場,男性也可以回家當奶爸。(邱瑞金攝)
把爸媽還給孩子
像蔡璧月一樣,目前全台灣可以享受育嬰假福利的職業婦女,約有百分之十二。而自三月八日起兩性工作平等法實施後,只要擁有三十位員工以上的事業單位,不論男女,工作滿一年就可以用留職停薪的方式申請育嬰假,期間從六個月到最長兩年;日後員工復職時,公司必須安排原職務或與原職務相當的工作。這項法令的用意,是希望把父母還給孩子,社會也不致因此失去一位優秀人才。
笑稱「兩性工作平等法」是她「畢業代表作」的卸任立委謝啟大談到立法緣起時表示,這個法案在立法院躺了十年,版本多到九個,最早是由民進黨的立委推動,民進黨執政後,不少立委被延攬入閣,才由她接棒、認養。由於版本太多,所以勞委會的幕後作業花費很大心力,聘請了六位專家學者整合不同版本,才把一個意見紛爭的法案訂出雛形。
「我比較在意的是,就業婦女生完孩子後如果選擇在家照顧孩子,日後是不是還有管道回到就業市場,」謝啟大說,她的想法其實很保守,一直認為母親角色無可取代。
長期致力於台灣女權運動、也是兩性工作平等法起草人之一的律師尤美女說,二十一世紀是腦力世紀,科學界也早有「三歲定終身」的理論,幼兒的腦部在三歲前密集發育成長,是奠定一生人格、情緒的關鍵期,「如果我們希望父母儘可能在孩子的嬰幼期間回歸家庭,法令制度就要有相關的配套措施。」
不少貼心的企業,努力為員工打造安心工作的環境。圖為智邦公司托兒中心外的兒童遊樂場。
漫漫立法路
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立法院三讀的議事槌敲下後,距離兩性工作平等法漫長的立法之路,已經十一年了。
這部法案的催生緣起,要從當年國父紀念館的「單身條款」說起。一九八七年六月,國父紀念館和高雄市立文化中心集體解雇五十多名女性員工,原因是她們年滿三十歲。館方認為,國父紀念館屬於國家級的文化機構,需導覽外國來賓認識中華文化,女性必須年輕貌美,三十歲的限制實屬必要。
在戒嚴即將解除、社會力一觸即發的年代,國父紀念館的做法點燃了婦女團體的怒火。婦女新知雜誌社、台大婦女研究室等當年都還是威權時代無法立案的社運團體,紛紛走上街頭、拉起白布條抗議。
婦女團體在抗爭過程中,翻遍律法竟找不到一條保障女性就業的法令。爾後當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首開民間立法先河,由民間草擬了消費者保護法草案,迫使行政部門提出對策,婦女團體也決定仿效,由律師尤美女、潘正芬、劉志鵬等人參照歐美日各國相關法令,研議出第一版的「男女工作平等法」草案,在一九九○年送進立法院,但直到一九九八年,除了通過草案名稱及第一條條文外,並無任何進展。
多年來,為了催生法案,婦女團體舉辦許多大型活動,包括萬人連署、體檢公私部門的懷孕歧視、禁孕條款、單身條款公聽會,引起社會重視,才終於趕在去年的立法院會期三讀成功。
時機歹歹,企業若因業務緊縮而裁員,員工將是最大受害者,許多人也擔心兩性工作平等法將增加企業的營運成本。
人生的兩大關卡
雖然兩性工作平等法可以保障女性的工作權,但它並不是女性的保護傘。「我們希望有實力的女性不會因為結婚或懷孕就被淘汰,沒有實力或工作意願的人也不會因為她是女性就多受照顧,」律師尤美女說。
研究勞工法的中央研究院歐美所副研究員焦興鎧說,過去求職廣告上「限男性」或「限女性」等排斥單一性別的字眼,完全是觀念作祟。
他舉例,一九九一年美國攻擊伊拉克的「沙漠風暴」行動,已經讓女性上戰場;九一一事件後的轟炸阿富汗軍事行動,後方也有女性軍官擔任指揮,美國軍方很早就開始研究增加女性從軍比例的可能性,未來沒有什麼職業需要指定單一性別。
「法案的最大目的是希望提高婦女的勞動參與率,」焦興鎧說,台灣女性的勞動參與率自一九八三年突破百分之四十後,十多年來一直維持在百分之四十五左右,不僅低於美國的百分之六十,也低於亞洲的日、韓、新加坡等地。
究其原因,結婚、生育是台灣女性退出職場的兩大關卡。行政院主計處在二○○○年的調查顯示,台灣女性的結婚離職率為百分之三十六,主要是為了「準備生育」;此外,已婚婦女中也有百分之二十四的比例,因生育第一個孩子而離職,主因則是照顧孩子;而離職的十人之中只有三人重回職場。
為促進兩性在職場上的平等,法案通過了幾項給假的新規定,除了產假維持勞基法的規定外,增加了男性員工在配偶分娩時,可以有兩天不扣薪的陪產假。此外,家中成員若發生重大疾病必須親自照顧時,員工也可以請家庭照顧假,一年七天,併入事假計算;女性勞工每個月可以請一天生理假,併入病假。
在新竹科學園區智邦科技公司擔任工程師的蔡璧月,因公司人性化的管理制度,得以兼顧職業婦女和媽媽的雙重角色。
打擊企業的另一惡法?
歷經十一年的奮鬥,兩性工作平等法終於完成立法,但通過的時機很是尷尬,如今時機歹歹、失業率居高不下,企業賺錢還好,萬一不賺錢,還要給員工這麼多假,人事成本豈不更重?到時經營不下去,受害最重的還是員工,這不只是企業的顧慮,也是廣大受薪階級的隱憂!
網路仲介公司——1111人力銀行在一月份曾邀集華邦電子、工商協進會等事業單位代表,討論兩性工作平等法對企業的衝擊,會中有人事主管反映,女性勞工每月得請一天生理假,雖然併入病假,給付半薪,但法案規定,生理假不得影響全勤記錄,而男性請病假,卻不能領全勤獎金,豈不是歧視男性?
1111人力銀行也以問卷訪查全國一百多家金融業者的看法,結果有八成的金融機構對育嬰假、托兒設施的規定很「感冒」,認為將增加營運成本和排班困擾。
竹科一家企業人事主管私下表示,「女性爭取權益爭過了頭,反而會喪失競爭力。」也有人擔憂,企業主會不會覺得雇用女性太過麻煩,反而讓女性喪失了工作機會?
「也許有這個危險性,」勞委會副主委郭吉仁承認,但他指出,一九八五年勞基法實施時,企業界反對的聲浪也很大,現在也適應過來;相較於勞基法,兩性工作平等法的實施,應該沒有那麼難,勞委會將以鼓勵代替罰則,希望勞資雙方理性的協調。
「企業主的反彈是可預期的,」焦興鎧說,但不少反彈的聲音,都是誤解。譬如法案規定二百五十人以上的企業應提供或設置托兒措施,雇主以為,必須在辦公大樓內設置托兒所。其實法令的規定沒有那麼僵硬,還有很多變通方法,如提供托兒津貼、與特定托兒機構簽訂契約,或以員工福委會的名義和附近托兒所洽商,給予費用的優待等,甚至在公司網路張貼附近有哪些托兒中心,都算是設置托兒措施。
勞委會也研擬完成設置托兒措施的經費補助辦法,雇主若設置托兒所,最高可獲得一百萬元補助;已設置托兒設施的企業,每年可獲得三十萬元的設備更新費用;如果提供其他托兒措施,每年可獲得十萬元的補助。
企業的貼心照顧
可預見的是,三月八日兩性工作平等法正式上路之後,社會上還會陸續冒出反對聲浪。但產業界也早有公司提供貼心的照顧,塑造勞資雙贏的優勢。
一九九七年智邦科技就在公司一樓設置園區第一所托兒中心,去年又因托兒中心場地太小,在五分鐘車程外的另一棟大樓設置場地約一百坪的托兒所,教室內舖上原木地板,五位專任老師照顧三十多位小朋友,最小的才三個月大,一個月收費九千五百元,比市面上的保母費便宜,員工又可就近探視,大受好評。
同樣位在竹科的台灣積體電路公司,有上萬的員工,公司在三年前設置的托兒中心,更因採取混齡雙語教學而盛名在外,目前由八位老師照顧一百多位小朋友,還有許多員工子女在排隊等空缺。
此外,高雄楠梓加工出口區、林口工業區、中壢工業區等地,也都有聯合托兒所。以中壢工業區聯合托兒所為例,佔地八百坪,除了教室,還有一大片綠地,讓小朋友嬉戲、玩耍、種菜,目前招收一百九十多位小朋友,是中壢市最大的幼稚園。
「兩性工作平等法對我們沒有太大困難,因為我們提供的福利早就超過法令規定,」智邦科技公司營運副總經理林子超說,女性員工家庭、工作兩頭燒,真的很辛苦。
「日本經營之神松下幸之助曾說,企業不賺錢是罪惡,因為企業要養活那麼多員工,」林子超說,去年是智邦公司成立以來最賺錢的一年,公司也願意把盈餘挹注在員工福利上,這也是先進國家的發展趨勢。
執服務業牛耳的統一超商,人事制度上也早採取彈性處理,原本就有二天陪產假、一年十四天可支半薪的病假,以及留職停薪制度,每次最長達一年,可再請再續,不過復職後不一定是原來的職位。
不只是加惠婦女
兩性工作法有其美意,但不少人都同意,真正落實,還要有一段適應期,其中阻力最大的就是長達兩年的育嬰假。環顧現實,像在智邦科技任職的蔡璧月一樣實際使用育嬰假的婦女,並不多見。
在中壢工業區南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的胡碧華說,整天在家帶孩子很辛苦,生下孩子後,她還是選擇工作,把一歲的孩子托給長輩帶,「因為一旦比較薪水和保母費,很多家庭還是寧願讓太太出來賺錢。」
即使智邦科技公司在兩年前就制定育嬰假,八百三十多名女性員工中,自始只有三名女性員工申請過。其他如喜美汽車、統一超商也有類似措施,但員工使用的比例也不高。
此外,「兩性工作平等法」雖名為「兩性」,一提到育嬰假,多數人直覺認定這是「嘉惠婦女」的政策。
「其實我們也鼓勵男性請育嬰假,而且這個觀念應該慢慢會改變,」中研院歐美所副研究員焦興鎧說,目前基於台灣女性的平均薪資是男性七成的現實考量下,雙薪家庭似乎理所當然地由太太請育嬰假,更何況台灣的民情都還是女性持家。
「即使我的薪水比較高,還是不太可能讓先生回家帶孩子,我會顧及他的男性尊嚴和面子,」胡碧華說。
創造兩性幸福
不管是從「誰薪水高」的現實問題,或「誰的尊嚴該維護」的性別問題為考量點,不可否認,兩性平權的觀念已逐漸被社會接受。
以現今台灣的生活模式看來,能以「單薪」撐起一個家庭的,已經少之又少;核心家庭已是主流,三代同堂的例子會越來越少,有許多家庭就因為夫妻兩人上班,家中幼兒、老人無人照顧而陷入兩難。
如今徘徊在工作、家庭之間的台灣人,可以有另一個選擇,夫妻一方不必再因家務負擔而永遠離開職場。「兩性工作平等法」是為創造兩性平等工作權的制度改革,但它將進一步帶動兩性平權社會的產生,因為沒有女性問題,只有兩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