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人治台」,改善基層福利
民國六十年,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隔年省議會議長出身的謝東閔接任第九任省主席,開始了所謂「台人治台」的本土化政策,也是楊正寬所歸類的「福利社會開展期」。此後連續六位台籍政壇人士,從「舌戰黨外」的林洋港,到「八萬農業大軍」的李登輝、提倡「精緻農業」的邱創煥乃至「富麗農村」的連戰,施政重點在於基層建設,爭取農民、勞工、漁民的福利,擴大社會救助,消除髒亂、發展社區,加速農村建設,致力第二階段農地改革,全面實施農民健康保險、培育八萬農業大軍,促進農業升級。
然而,因多年的組織人員擴展,省營單位績效不彰等問題也逐漸浮現。於是第十任省主席林洋港主席成立「省政建設綜合資金」,辦理「變產置產」與「運用民間資金」等創新措施,簡化各種法令規章,廢除不合時宜的單行法。而對環保、生態等負面效應,第十一任省主席李登輝完成二重疏洪道工程,進行收回德基水庫濫墾地等防治措施。
在省府的實權方面,鄭梓指出,儘管省主席多為台籍人士,但台灣省行政版圖卻更進一步縮小,六十八年,高雄升格為直轄市;省府委員的合議制則多以國民黨卸任的縣市長、高級黨工、軍方代表擔任,酬庸意味濃厚。六十九年,行政院首度頒布「台灣省政府委員會議事規則」,賦予省主席核定變更府會議程的實權,合議制無法發揮實質功能。
另外,此期間「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財稅與公賣收入大部份上繳中央,再由中央層層補助省以下的各級政府,至於省屬行庫、主計及人事等,中央亦由中央銀行、主計處、人事行政局等機構,實行「一條鞭」的統御。

第二屆省議員就職典禮,由議長黃朝琴率領宣誓。當時省議員的誓詞是:「余誓以至誠,恪遵憲法,效忠國家。代表人民依法行使職權,不徇私情,不受賄賂,如違誓言,願受最嚴厲之制裁。謹誓。」。(余如季)